天色已微亮,我以為可以正式渡過這漫漫長夜了。不過我還是沒能達成願望,因為有案子進來了。尼克(Nick Stokes)和我到達一間湖邊別墅,那是著名的跨國旅館集團執行長Marst的產業,Frank Marst兩年前與現任妻子因歐洲滑雪發生意外,前任妻子所生的女兒Mary便代理其職務,但Mary也出了大車禍,躺在病床上也一年多了。那這次案子又 會是這個家族的誰呢?


禍不單行

到了現場,我們才知道是Mary死了。她因車禍,全身75%二度與三度灼傷,失去了對外溝通能力,全身也只剩左手兩根手指能動,而如今,死了。雖然要等到羅賓(Dr. Robbins)醫師驗屍才知道死因,但我們看了現場就知道事有蹊蹺,病床旁監控Mary嗎啡止痛劑量的儀器被打壞了,這代表有人意圖讓Mary注射過多嗎啡。我們拿走了儀器(跡證1),另外掛在一旁的嗎啡點滴包上,採得一枚指紋(跡證2)。

我們詢問了24小時照顧Mary的護士Pauline Liu,她說今天早上七時四十五分發現屍體,Mary的同母異父姐Jayne Barrett七時三十分就到了,比平常時間的十時還要早到達,兩人一起進來病房後就發現Mary已死亡。她覺得這樣子活著,Mary一定很想死,而且家屬曾經買來電腦,希望Mary能用聲控的裝置說話,但Mary並不想用。但她不認為這是自殺,因為Mary只剩兩隻手指能動,怎麼能破壞儀器,她也否認自己動手,因為她不能違背醫護人員的職責。



劉小姐說過去她每晚會過來檢查Mary的狀況四、五遍,但自從醫生調整了劑量讓Mary一夜好眠後,她就沒有夜巡了。除了她以外,Mary的同母異父兄John Barrett也住在這裡,每天陪著Mary說話、閱讀,他們很親近,因此當他們發現Mary過世後,John非常激動地離開了,去哪裡她不知道,因為她跟這一家人有刻意保持距離。

想活還是想死

接著我們詢問Jayne,而她的回答令我產生諸多疑問。首先她認定這是犯罪現場,但我們並沒有這樣說,所以若不是看多了CSI那種太過誇張與戲劇化的影集,一般人在這種緊急狀況下,應該不致於會有這種想法。接著提到繼父與母親發生意外後,眾人包括她自己都很訝異一個跑趴的女孩竟然被指定接任執行長,雖然大家的想法都錯了,Mary是個戰士,讓Jayne也對她產生敬意,在Mary車禍後她願意每個週日都從洛杉磯跑來看她。也因此,她很自然地認定Mary當然會想活下去。

在談起對於Mary過世的感覺時,感覺上Jayne有點避談問題的感覺,不過她提到John倒是相當難過,事實上John 與Mary也很親,比她們是血親還要親,當然另一個原因是她們兩個對金錢的看法有所不同的緣故。

詢問完之後,我們發現旁邊地上有幾個泥巴腳印(跡證3),Frank Marst的銅像上還有一個被打凹的痕跡(跡證4),然後回到病床邊,又看到一組腳印(跡證5),之後我們便先回實驗室,看看驗屍的結果如何。



這個案子到目前為止有個很有趣的地方,就是布瑞斯(Jim Brass)隊長與劉小姐都覺得Mary想死,但尼克與Jayne認為Mary想活,至於我自己,應該是偏向前者吧。這算是一種心理測驗嗎?

兜不攏的證據

在實驗室裡有幾項突破。首先,指紋是Jayne的,因為她在六個月前因為參加一項「尊嚴地死亡」的遊行而被逮捕。這使得我們可以找她來談了。玩拼圖遊戲的結果,終於找出了儀器上的序號,也因此透過網路找到了使用紀錄,尼克說看看最後一次的使用紀錄,嗎啡一直猛加沒停過,這若不是死因才怪。不過我也發現另一個有趣的事實,就是最後這幾次紀錄裡,有好幾次都是Jayne星期日早上十時來探望Mary時發生的,難道說Mary一看到Jayne就感到痛苦嗎?



雖然Jayne表示沒碰過Mary的嗎啡袋,但在我們出示證據後,她便改口說以為我們問的是今天,但其實她上週有幫忙換過點滴包。至於那場遊行與Mary的死的有趣關連性,她表示雖然她參加了,但不代表她是他們的一份子,更何況面對自己家人,她自己是很難下得了手的。

至於不在場證明,Jayne拿出了她洛杉磯家中保全系統的紀錄,證明她昨晚十一時還在家中,就在此時,羅賓醫師來電表示死亡時間就是昨晚十一時。雖然這個不在場證明看來蠻穩的,但尼克在紀錄中發現,10/3那個週日說明Jayne在家,這樣就跟她每週都來的說法不符,且Mary使用嗎啡的紀錄也指出10/3那天Mary與其他週日一樣,都感到痛苦。這代表什麼呢?



女王蜂陰魂不散

我們到了驗屍間,羅賓醫師進行了有史以來最長也最艱深的一次結果解說,聽得我頭都快昏了。簡而言之,Mary大約是昨晚十一時死亡,死因是過量嗎啡導致窒息(Asphyxia),至於是他殺或是協助下的自殺,因為嗎啡劑量太高,無法判斷。羅賓醫師同時給了我們Mary的指紋,並提醒我們她左手背上有一小塊跡證要拿走。

那小塊桃紅色的跡證是假指甲,我們一下子就想到劉小姐。我們請她來警局,問了一些問題,至少她告訴我們Marst家族在附近湖邊有處停靠船隻的碼頭,在那裡也許可以找到John。我們的確在那裡找到看來很沮喪的John,而他對我們也很敵視,拒絕回答問題,我們只好採了地上的泥巴腳印就回實驗室了。



經過簡單的比對,我們確定先前的跡證3、5都是John的腳印。隊長說今天是週日,得要找到法官才能取得搜索票,於是叫我們先到實驗室等候。結果我們又碰到FBI探員Huntby,這次他來出題了,他拿來一座沾血的雕像,說請我們採證並比對女王蜂Beatriz Salazar的檢體,這樣就可以逮到她殺夫的證據。

雖然比對出來了,但也出了狀況,我可是一切遵照標準作業程序辦理的,可是檢體卻毀掉了,Huntby把罪過怪到我頭上,還嚷嚷著要鑑識組負責。我真的覺得我很冤,而且尼克也作證說一切程序都合乎需要,他覺得Huntby故意陷害我們。老闆凱薩琳(Catherine Willows)說她會想辦法把雕像拿回來再說,並安撫我們先把手上案子辦好。



傷痛過往

我們終於取得John房間的搜索票。在那裡,我們找到床上一條粉紅色的小褲褲(嗯~),垃圾筒裡一段假指甲,衣櫃裡一雙鞋子。經過交叉比對與辛苦地DNA搜尋,終於確認John與劉小姐有關係了。



我們再次找劉小姐問話,她也承認跟John的關係,隊長一直想跟她談條件出來作證,但劉小姐說她們兩個整晚都在一起,不可能殺人。面對這個一面之詞,我們必須要讓John願意說話才行,這時劉小姐說,如果能在碼頭那邊找到一個代表Mary與John之間感情的手指偶,並且拿去給John,應該可以打開他的心防。

John終於肯說話了,但是也說了一個讓人傷心的故事。手指偶是在Mary出車禍前送他的,那是他們兩個拿來開玩笑的小道具,在Mary出車禍後,卻好像變成他們情感的連繫。John曾要Mary給他承諾要努力活下去,因為他感覺得到她不想活了,他捨不得她走。一週後,手指偶不見了,John突然瞭解了自己的自私,他該讓她走,他說手指偶彷彿就是他殺人的證據!



我是可以完全瞭解他的傷痛,就如同那年,我告訴醫護人員放棄我祖母的第二次急救一樣。

我不是說尼克冷血,但那時他問了一個其實我也想問的問題:如果Mary不能溝通,John要怎麼知道她的意向?John說,他們用摩斯電碼,用手指敲在掌心溝通,事實上Mary還透過嗎啡儀器打摩斯電碼。尼克馬上回到實驗室,用電腦解碼,結果發現,每次Mary過量要求嗎啡時其實都是在輸入單字,每當週日上午Jayne來時,就會打她的名字,而昨天晚上,她卻打了Jayne的名字,而且還沒打完。所以,並不是看到Jayne就痛苦,而是在幫她做簽到紀錄啊。



破案兩樁

拿著這項證據,隊長還是覺得我們應該再跟John聊聊。John表示雖然沒有不在場證明,但他保證劉小姐與他自己都不是殺人兇手,也沒有協助Mary自殺,他也不認為Jayne有殺人的動機與行動。但是這樣講沒有意義,因為目前為止證據都指向他,尤其是鞋印。John說,類似的鞋子不止一雙,遊艇上鎖的櫃子裡也有。我們又跑去碼頭,取了鞋子,在上頭找到一根頭髮,拿回實驗室一看,是Jayne的。



這次終於可以把Jayne叫來問話了。她當然還是否認一切。從她的手機上採到一點油污,跟在碼頭採到的相同,這使得尼克認為有必要再去那邊看看。隊長提供了一台超音波機器,讓我們找到一把鎚子跟一把有點歷史的板手。從鎚子上我們找到了跟銅像一樣材質的碎片,上頭的指紋則是Jayne的,至於板手,確認是一年多Mary車禍中用來破壞車子的工具。

真相昭然若揭。Jayne不斷埋怨著老媽再婚,讓Marst一家奪走了她的家庭,滑雪意外讓她相信這是一種正義,但沒想到跑趴女竟然接管了公司,一年多前她製造車禍沒完全成功,現在,她用手機製造不在場證明,再用鞋印跟假指甲嫁禍給John跟劉小姐。



破案了,感覺疲憊又沮喪,疲憊的是,這案子實在反反覆覆地讓人操勞著,沮喪的是,看到宛如親兄妹的情感與繼之而來的悲劇。天黑了,好像又是個漫漫長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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