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晨的陽光多麼刺眼,而不是清新。我想這是所有熬夜的人的共同感覺,畢竟你得要是從容地從床上醒來,才有辦法享受這美好的開始。對我來說,清晨的鳥鳴與帶著露滴的芳香青草味只是過客,與我在前往案發現場時,擦身而過。



最後一夜

賭城縱橫三十年有名的反串藝人死在自己經營的俱樂部中。我被分派到這個案子,其實,這不是重點,重點是,該來的還是會來,整個夜班組員都輪了一圈,現在終於輪到組長凱薩琳(Catherine Willows)了。就算之前破了幾個案子,也不代表看到老闆就不會怕啊。啊~~~

就這樣走進俱樂部,老闆很和氣地對我簡報~~啊~~。死者Marcelle死在舞台上,手腕腳踝都有捆綁痕跡,不過確實死因要由法醫羅賓(Dr. Robbins)確認。可以確定的是不是為了錢,因為現場並沒有財物失竊。

屍體旁邊有一灘草綠色液體(跡證1),聞起來有點酒味。舞台下方有一個Classic Cork酒瓶(跡證2)。在遠離舞台的吧台上面,有一個黃色裝酒的外盒,左上方會有一枚指紋(跡證3)。看完了外邊,就往更衣室走去,在化妝台右邊牆上的架子上,有一些藥(跡證4),然後在右邊的辦公桌上,有一張字條(跡證5)。



物證大致收集完畢,接下來就是訪問證人。Gary Beaumont是在這邊工作了三十年的老員工,可以說看盡了一切。他是在早上九點的時候發現屍體,有趣的是,他算是很迷戀Marcelle夫人,但卻對Marcelle的本人Floyd Collister敬謝不敏。另外,他也指出俱樂部裡還有另外一位反串藝人Apprehension小姐,本名叫Wallace Bieganowski,同樣也是在這裡工作超久,他兩人常常不和吵架,但Gary認為他們其實互相需要對方,雖然Apprehension小姐彷彿處於Marcelle夫人的陰影下,但論起生意頭腦,前者又比後者強。

陳年連續殺人案

命案現場處理完畢後,照例我們先往驗屍間報到。令人驚訝的是,面前這具屍體未免太年輕了些,因為Marcelle出生於1938年,到現在應該是71歲了,可是卻感覺不出來,真是駐顏有術,或是另為他人?凱薩琳因此要求我先確認他的身份再講。

於是我跟羅賓醫師要了他的指紋、DNA,醫師還順便給我他指甲底下的其他人DNA。醫師說他是因為酒精中毒導致的呼吸衰竭而死,而在死前身上有被捆綁的痕跡。凱薩琳說除了被灌酒也有可能是不小心喝太多掛了,醫師則說,一般像這種死因,血液中的酒精濃度要0.4,而即使是健康的一般人0.3的時候就醉昏了,但Marcelle體內的濃度高達0.55,所以他認為即使像眼前這位看起來還相當健康的人,也不可能自己灌了那麼多酒。

他還說,這個案子讓他想起他剛在這邊工作時的一個連續殺人案,人們稱之為Barbur Street Boozer,接著他們兩人像講古一樣說著,案件發生在上個世紀的70年代,兇手們專找變裝妓女下手,折磨完就灌酒到死,而且這些案件正發生在Marcelle俱樂部附近,這些兇手也從未落網。

媽呀我碰到大案了,他們還說要調陳年的紀錄給我。我有一堆文件要讀了。

假扮/反串藝人的假扮/反串藝人

在初步檢驗中,我們確認跡證1是威士忌,與跡證2瓶子裡裝的是一樣的。DNA與指紋兩方面都沒有收穫。跡證4的藥丸經化驗為治療心臟病藥物,這部份凱薩琳叫我去找羅賓醫師,確認毒物報告中有沒有這個藥。羅賓醫師說沒有,於是凱薩琳斷定此人並非Floyd Collister,是個”an impersonator of an impersonator”(假扮/反串藝人的假扮/反串藝人)。

於是我們回到命案現場,請Gary幫我們認屍。Gary一看到屍體便失去理智地喊著,「他是Apprehension小姐!」這下有趣了,被害人與主嫌這下是對調了。



局裡已發佈尋找Marcelle,這段時間我跟萊莉與凱薩琳一起前往Apprehension家中調查。就在我們準備開工時,突然聽到一扇門後有聲音,凱薩琳與萊莉很機警地都拿出了槍,而我沒有,因為有槍的話就變成FPS了。打開門一看,一個生病的男人躺在地上,猜猜是誰?當然是Marcelle,不過因為他沒吃到心臟病藥,很痛苦,於是萊莉將他送醫,我則留下來搜證。最後我們找到一截Marcelle的菸蒂,正好做為比對DNA的證據。




這不是「超自然檔案」,所以箭頭指向的那個隱隱約約的東西不是證物

親密但不親蜜

正當我要進行比對時,萊莉來電說可以詢問Marcelle了。Marcelle說,他們兩個是相當親密的工作夥伴,而Apprehension一直在模仿他、變成他,或是幫他代班扮演Marcelle,或許當他自己死的一天,就可以把”Marcelle”傳承給他,不過看到那張Apprehension因為要求入股俱樂部失敗,憤怒下寫的罵人字條(跡證5),他則說,再怎樣俱樂部是他的,他不願意分給Apprehension。



而Apprehension死後他也到過現場,看到這個情景,他馬上跑到Apprehension家躲起來,因為其實這些年來他一直有受到一些死亡恐嚇,他確信兇手一定很快就發現殺錯人,因此只好躲起來。這些事情當然都沒有跟警方說,原因很簡單,誰會相信或幫助變裝者呢?

至於不在場證明,他說他待在Apprehension家裡等他回來,這段時間他上網與朋友視訊聊天,於是我們回去找那台筆電,並跟他取得密碼,拿到視訊影片。從視訊中他的說法得到證實,我們暫時斷了線。

連續殺人犯還是拷貝貓?

於是我們回到陳年舊檔案。幸好雷蒙藍斯頓教授(Raymond Langston)已經幫我讀過這些檔案了,他果然是個好人。他說了一件很有趣的事,就是這兩位親密夥伴,當年是警方的頭兩號兇嫌!檔案中有留下當年他們的指紋卡,以及一份現場酒類的跡證。比對工作又要開始了。



既然都是酒類,想當然爾先跟跡證1比對一下,發現是一樣的,原來1975年的連續殺人案,用的也是相同的牌子。因此凱薩琳透過布瑞斯隊長(Capt. Brass)想找當年辦案的警察,如今只剩下退休的Juarice Briggs女士。

Briggs說了一件相當有趣的事,就是在當年四個被害人的案子發生前幾個月,其中一個當變裝妓女的被害人,在跟一個客人開始前,客人被一個男的打走了,那個男的叫做Gary Beaumont,那不就是在俱樂部裡的那位工友嗎?

隊長去找Gary來問話了,但教授卻覺得Gary不是我們要找的人,因為他比較像是會去保護那些被害人的人,不是殺了他們,而且一般來說連續殺人犯除了被捕或死了,殺人行為不會停止。

黑黑相護

要找Gary,似乎問Marcelle最恰當。雖然他言詞尖酸,不過最後還是告訴了我們,其實Gary就住在俱樂部後面的巷子裡。我們走訪了巷子,Gary果然在那喝酒,那就正好就是Classic Cork牌。我們拿走了他手上的酒瓶,在他的地舖上夾了一封寫給Apprehension的情書,另外在旁邊的垃圾車裡,還找到三個酒瓶跟一條圍裙。



回到實驗室,我們在圍裙上發現的血跡,經證實是Apprehension的,而從Gary拿的酒瓶瓶頸上,我們提取了他的指紋,經比對與跡證3相同,這項證據讓我們得到他的逮捕令。

面對跡證3,Gary激動地表示他需要喝酒,當時那個盒子是放在屍體旁邊,他只是搬開而已,他絕對沒有拿酒去殺人。而訊問時我們取得他的DNA,不過很不幸那跟死者指甲底下的跡證不符,這代表Gary不是兇手。

不過那封未寄出的情書還是啟人疑竇,難不成因為求愛被拒而有了殺機?Gary說,其實那封信只是寫寫給自己看而已,他不需要寄給人家,因為之前他就表白過了,對方雖然回應得虛無飄邈,不過他也知道這是什麼意思,這輩子做做朋友就好。

不過隊長似乎當他是放屁,嘲諷說這些話陪審團不會信,於是Gary說願意回答任何問題。當我們問到1975年的案子時,Gary說他只是想保護他的朋友,所以才把那位客人打走,這符合教授的推論。不過他接下來講的就很驚人了,他說那位女警故意放走了那位客人,因為他們都是黑人,會互相照顧。這段話引來隊長極度不滿,不過接下來更驚人,他指認他打的客人,並不是退休女警Briggs說的Lon Muskie,而是另一位Matthew Dawes,這使得凱薩琳打算調查Briggs,同時讓同為警察的隊長更為不滿。

晚節不保

凱薩琳交代這個尷尬的任務給我。我想到被害人指甲下的跡證,本來想試試在Briggs的筆記本上是否會有DNA,不過沒找到。正在傷腦筋的時候,我人正好經過文件分析器旁邊,不知怎麼的,就下意識把筆記本放了進去,調了調,最後發現上頭寫著Lon Muskie的地方,原來底下還有另一個名字:Matthew Dawes。正因為此,我們終於找到了Briggs的嫌疑,進而取得她家的搜索令。



到了她家~~其實也就是一間車屋而已,為了這座城市的治安奮鬥了數十年,最後只落到孤家寡人,連個像樣的房子也沒有。面對她嚴峻的表情,我也不免尷尬萬分,只好低著頭快步進去。我發現她真的是鍥而不捨在追Barbur Street Boozer的案子,牆上到現在都還貼了一堆相關資料,而室內陳設之簡單,好像她只為辦案而活似的。在幾近家徒四壁的車屋裡,最後我在她枕頭底下發現了一條小小的粉紅色纖維,做為這次搜索的結果,然後就立即打開PDA,如傳送般地逃回到實驗室去。



粉紅色的纖維沒有DNA可驗,於是我把它拿到顯微鏡下跟圍裙比對,最後找到了圍裙上一個纖維斷裂之處,吻合了。我們取得了十分不願意得到的逮捕令。



一砲雙響

逮捕令中包含取得Briggs的DNA權利,我用這份DNA跟被害人指甲下跡證比對,吻合。在我們攤出一切證據後,Briggs也把一切攤開來講。Matthew Dawes是她的未婚夫,雖然她極不願意承認他是個gay,但無論如何,Barbur Street Boozer殺了她的未婚夫是她無法忍受的。



三十幾年過去了,她一直找不到兇手,直到日前她進入Marcelle俱樂部,見到了當時的嫌犯Marcelle,他一臉醉態走了進來,開始大罵在喝酒的Gary乾脆喝喝喝到死算了,她突然瞭解到Marcelle就是當年的兇手,於是她就一直等到俱樂部打烊,再趁對方不注意時把他打昏、捆綁,再用酒把他灌死。只是她沒想到,她搞錯人了,那是代班的Apprehension,不是Marcelle。

這個案子破了,不過35年前的案子還沒解決。Briggs說舊檔案中還有一根現場採集到的頭髮,以現代的技術或許可以證明那是Marcelle的。隊長翻箱倒櫃才從另一個資料夾中找到這根頭髮,拿來比對的結果,果然是Marcelle的。




葛瑞格說要把這個案例寫進他的書中.......那也會有我嗎?

我們把Marcelle抓來,儘管秀出了證據,他還是一再強調他是Marcelle,當年那個Floyd Collister已經煙消雲散了。不過,陪審團不管這些,對吧?



後記



案子破了,還是兩個案子,凱薩琳說艾克利(Conrad Ecklie)一定很高興。而她覺得我雖然只在這裡沒多久,但可以肯定是個專家,也讓她想起華瑞克布朗(Warrick Brown)對工作如火的熱忱,希望我能繼續在這裡工作久一點。我想能夠得到老闆肯定就已經很爽了,當然會想繼續待下去,不過,這幾天連續辦五件案子,還要整理筆記實在很累,我是真的該回去休息了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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